1號堡位於後背山山頂,平面呈扇形,面向東南。南北長12米,東西寬5.6米,高2.5米,壁厚0.95米。南面辟有一門,寬0.8米、高1.4米。堡內有前後兩室。牆壁東面有步槍口6眼,機槍口兩眼,南面有步槍口2眼,機槍口1眼,步槍口為方形,邊長約0.4米,機槍口呈長方形,高0.5米,寬1.2米。槍眼外口大於內口,以便觀察敵情和射擊。2號堡在1號東北,平面亦呈圓形,直徑3米、高1.65米、壁厚0.5米。北、東、南三面各有槍口1眼。寬0.75米、高0.4。3號堡在1號南面,330國道內側崖壁上。3號堡除在東、南面壁上開有槍口四眼外,其形狀、結構及大小與2號基本相同。4號堡位於1號西南,330國道內側15米處。平面亦呈圓形,直徑3米、高2米,東南面開槍口3眼,西面開一小門。
在以上4地堡外圍,還有兩個小堡,其一位於垟灣村至橋下公路旁,另一在橋下鎮八里村至韓埠渡口處。結構與上述小堡相同。
地堡為抵抗日軍侵略的軍事設施,是我國軍民英勇不屈、抵抗外侮的歷史實證。1984年列為縣第二批文物保護單位。